一、申請資格:具備數理才能特質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
1.戶籍設於新北市之100學年度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具備數理(語文)資優學習特質之應屆畢業生。
(就讀學校不限定新北市之國民小學)
2.居所地設於新北市且符合上述第一項條件之僑生。
二、鑑定方式:
依據「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」第2條採多元多階段方式辦理鑑定,分書面審查及能力評量2種方
式辦理。
三、訊息公告及表件索取
1.實施計畫自100年12月23日(五)起於本市特殊教育資訊網(http://www.sec.ntpc.edu.tw)及各國民中、小學學校網站公告。
2.申請表(含特質檢核表)自100年12月26日(一)8時至101年2月23日(四)17時,請至樟樹國中警衛室購買,每份20元。
四、相關申請作業時程(請向各受理申請學校辦理申請):
1.方式一:書面審查(適用具特殊表現之學生)(※實施計畫內的書面審查有變更,請務必詳閱變更說明)
(1)受理申請時間:101年2月8日(三)、9日(四)上午9時至下午4時
2.方式二:數理能力評量
(1)初選申請時間:101年2月21日(二)至2月23日(四)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
初選評量時間:101年3月10日(六)
(2)複選申請時間:101年4月3日(二)上午9時至下午4時
複選評量時間:101年4月21日(六)
詳細實施計畫內容請至樟樹國中網頁http://www.ctjhs.ntpc.edu.tw/news/u_news_v2.asp?id={4C5C59E0-2E6B-45DF-BEE7-34BFEFD535F1}&newsid=1975下載附件。
如有疑問請洽02-26430686轉406、407、4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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