資優鑑定自105學年度起,相關申請表件由申請人自行至樟樹國中網站(http://www.ctjhs.ntpc.edu.tw/default.asp)或新北市特殊教育資訊網(http://www.sec.ntpc.edu.tw/SpecialEdu/)下載(採A4規格、白色普通紙列印)後,備齊相關資料向原就讀學校辦理申請及繳費事宜。
(一)本案申請受理單位:
1. 書面審查受理申請單位:本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(秀山國小)。
2.初、複選鑑定受理申請單位:本市各公私立學校(即申請人原就讀學校之特殊教育業務承辦處室辦理繳費及申請)。
(二)申請資格:106學年度就讀本市所屬各公私立國民中學7年級學生。
(三)鑑定方式:依據「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」第2條採多元多階段方式,分為書面審查及能力評量方式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