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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請資格:具備數理才能特質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
  1.戶籍設於新北市之100學年度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具備數理(語文)資優學習特質之應屆畢業生。
     (就讀學校不限定新北市之國民小學)
  2.居所地設於新北市且符合上述第一項條件之僑生。

二、鑑定方式:
依據「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」第2條採多元多階段方式辦理鑑定,分書面審查能力評量2種方
式辦理。 

三、訊息公告及表件索取
  1.實施計畫自100年12月23日(五)起於本市特殊教育資訊網(http://www.sec.ntpc.edu.tw)及各國民中、小學學校網站公告。
  2.申請表(含特質檢核表)自100年12月26日(一)8時至101年2月23日(四)17時,請至樟樹國中警衛室購買,每份20元

四、相關申請作業時程(請向各受理申請學校辦理申請):
  1.方式一:書面審查(適用具特殊表現之學生)(實施計畫內的書面審查有變更,請務必詳閱變更說明)
    (1)受理申請時間:101年2月8日(三)、9日(四)上午9時至下午4時

  2.方式二:數理能力評量
    (1)初選申請時間:101年2月21日(二)至2月23日(四)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
         初選評量時間:101年3月10日(六)

    (2)複選申請時間:101年4月3日(二)上午9時至下午4時
         複選評量時間:101年4月21日(六)

詳細實施計畫內容請至樟樹國中網頁http://www.ctjhs.ntpc.edu.tw/news/u_news_v2.asp?id={4C5C59E0-2E6B-45DF-BEE7-34BFEFD535F1}&newsid=1975下載附件。
如有疑問請洽
02-26430686轉406、407、4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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