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--- 本市104學年度「國民中學學術性向(數理)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」
一、本案書面審查受理申請單位:
本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(秀山國小)。
二、本案初、複選鑑定受理申請學校:
1數理類:碧華國中、土城國中、永和國中、江翠國中、積穗國中、義學國中、樟樹國中、安溪國中、文山國中、淡水國中、福營國中、林口國中。
2語文類:明志國中、光復高中、鷺江國中。
三、 欲申請之學生需依實施計畫附件二規定,依就讀學校至表列責任區受理學校辦理申請,未依責任區申請者一概不予受理。
四、申請資格:104學年度就讀本市所屬之各公私立國民中學7年級學生。
五、鑑定方式:依據「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」第2條採多元多階段方式,分為書面審查及能力評量方式辦理。
1書面審查:申請書面審查學生是否符合書審通過條件,由鑑輔會綜合研判之。
2能力評量:符合申請資格或未通過書面審查者,可採此管道申請鑑定,分為初選及複選階段評量。
六、本案實施計畫公告及申請表件發售:
1實施計畫公告於本校網站、本校數理資優班部落格、本市特殊教育資訊網(http://www.sec.ntpc.edu.tw)、各國中小學校網站。
2申請表件(含特質檢核表)自104年6月15日(星期一)起至104年9月16日(星期三)止,至各受理申請學校警衛室購買,一份20元。
七、辦理申請時間:
初選評量申請:104年9月14日(星期一)至104年9月16日(星期三)上午9時至下午4時。
八、詳細實施計畫pdf檔請至本校校網下載。
http://www.ctjhs.ntpc.edu.tw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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